2022年12月18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主办,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年会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隆重召开。来自教育部、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江苏省政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司法厅、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新疆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常州大学等省内外各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大学教育科学》《高校教育管理》《江苏高教》《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法学评论》《南京社会科学》《法学教育研究》《法律与伦理》等期刊的编辑老师,以及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实务部门工作者200多人共同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共分为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专题报告、主题发言、闭幕式等五个环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党委书记毛惠西同志主持。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议程分别为研究会筹备组报告筹备工作,表决通过研究会章程、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及研究会领导班子成员。
最后,经代表们投票选举,江苏省教育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顺利产生。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当选会长,王春业等14名同志当选副会长,万超等48名同志当选常务理事,陈道英同志当选秘书长。
随后,新当选会长龚向和教授发表讲话。龚会长首先表达了自己对各位代表的衷心感谢,并表示自己将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努力把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建设成为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的研究会。龚会长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而教育事业在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具有优先地位,起着基础性、奠基性的作用,更加需要制度保障,尤其是需要法律来提供保障。所以,我们需要推动教育治理的法治化,通过法治来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龚会长提出,江苏作为教育大省,不仅要追求教育发展的“数量”,也要追求教育发展的“质量”,而且需要致力于建设成为教育强省。为此,有必要通过法治途径,为江苏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所以,在江苏省设立教育法学研究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最后,龚会长介绍了省教育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第一,继续努力做好教育法学的理论研究。研究会要为学者提供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壮大教育法学的研究队伍,培养专门从事教育法学研究的人才;还要服务跨学科交叉研究,促进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产出,深入探索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彰显江苏教育法学研究的特色,打造江苏教育法学研究的标签。第二,积极开展教育法治的实践活动。研究会将通过教育法治专题研讨、教育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服务等途径,推动形成能够覆盖长三角地区的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端学术平台,努力提升研究会在全国的影响力。与此同时,研究会还将致力于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的实务型+专家型研究团队,并为青年学术人才与实务人才提供宝贵的成长机会,促使更多的高质量人才投身到江苏教育法治事业的深入发展当中。
开幕式
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院长欧阳本祺教授主持。
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吴刚教授致辞。首先,吴校长对给予本次会议大力支持的各单位以及各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表示省教育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江苏省法学界和教育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襄教育高质量发展、共举教育法治建设的大事;随后,吴校长还向各位来宾介绍了省教育法学研究会所依托的研究平台,包括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等单位和机构的历史渊源和发展情况;而后,吴校长阐述了教育法治的重要性,表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关键在于教育法治,而要实现教育领域的良法善治,教育法学研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吴校长还表示,作为全国第5家省级教育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要以教育重省和教育强省为依托,成为教育法学研究的高地,打造出教育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江苏名片。最后,吴校长再次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祝贺,并向到会嘉宾送上祝福。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同志致辞。王司长首先代表政策法规司向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这反映出江苏教育法治实践和理论蓬勃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现实需求。王司长指出,一方面,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共建的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为推进教育立法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而本次研究会的成立也将进一步凝聚江苏省教育法学研究队伍;另一方面,研究会的成立也是江苏省面向新时代教育法治发展的重要举措,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第一次将教育、科技、人才与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单独的部分予以阐述,凸显了新时代教育法治的重要地位,而二者的交集则是教育法治。研究会的成立有利于汇集各方面的智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的教育党的建设,可以说恰逢其时。王司长还为本研究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实践导向,着力关注教育现实中的新问题;二是注重系统研究,发挥学科交叉视角多元的优势;三是注重前瞻研究,为新的教育变革提供理论支持。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同志致辞。周主席首先对教育法学会的成立以及各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当选表示祝贺,并向承办单位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及长期以来支持省法学会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由衷感谢。周主席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高度,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专门部署,凸显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价值追求,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在自身独立成熟的过程中,对我国教育法治实践作出了积极回应。成立教育法学研究会,推进教育法学基本理论与教育法治实践更加紧密结合,无论是对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还是江苏教育品牌的树立,都具有重要意义。周主席就教育法学研究会的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加强政治建设,当好“定盘星”。党的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论武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是教育法学研究会的第一要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优质教育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贡献。二、注重法学研究,奏好“主旋律”。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与要求下,教育法学领域内仍有不少热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和回应。立法上,要坚持立法先行,除持续关注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领域已有立法完善外,还要聚焦终身教育法的起草和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特殊儿童在融合教育中的受教育权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律监管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教育民生问题,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立法工作,推动我国教育法典编纂进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执法上,需持续深化教育领域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提高教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化程度,继续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在行政复议、教师学生申诉和信访案件的办理中依法充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司法上,要关注教育纠纷日益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的特点,尤其应当重视新时代教育领域中未被法院受案范围涵括的新兴权利的保障问题,围绕有效化解教育纠纷和制约监督司法活动开展研究,为推进教育法治化建设做出贡献。普法上,要注重利用专家优势,区分各阶段的师生群体需求,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三、服务当地实践,做好“智囊团”。教育法学研究会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利用好省内外资源,聚焦全省教育法治实践中的“卡脖子”问题,积极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供具有高质量水准的研究成果,形成江苏教育法学品牌效应,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最后,周主席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并向各位领导、参会专家送上祝福。
专题报告环节
专题报告环节由江苏省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与《大学教育科学》主编、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蒋家琼教授共同主持。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院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佑勇教授作题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教育强国》的报告。他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教育强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等。首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全方位加强教育育人,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手段来解决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其次,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有良好的法律制度体系和法制运行机制给予保障,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三,要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各类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法治化,必须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积极推动各类学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构建依法自主办学治校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提升学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北京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教授作题为《教育法学研究中应该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的报告。他指出,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教育或教育关系,但调整的范围应基于教育的内外部区分论明确其界限。教育法学研究中立法政策论和法律解释学两种研究范式间既存在互动又彰显张力,未来应继续探究其合作可能性。教育法学的学科定位研究应基于传统法学学科分类的标准,但更应关注其现实需求性。最后,湛教授强调对核心概念的关注是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徽省法学会副会长程雁雷教授作题为《教育领域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衔接》的报告。她指出,在现阶段关注教育领域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衔接有其必要性,这不仅对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在实现衔接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基本原则。未来针对衔接的实现,应考虑将党的领导写入教育法律法规,对教育领域党内法规进行类型划分和不同程度的衔接,确立党内法规在教育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等。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申素平教授作题为《地方教育立法的司法适用考察》的报告。她指出,我们应当重视地方教育立法及其运行,因为其能够发挥地方的自主性,促进地方治理的现代化。目前我国地方性教育法规司法适用还存在着被引频次总体不高、地域分布差异明显、引用条款相对集中和诉讼主体援引偏好不同等问题。为有效提升地方教育立法的司法适用效果,应当加强地方教育立法质量,通过先行立法积累经验,并推动地方性教育法规的传播与更新。
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院长、江苏检察业务专家周绪平同志作题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大数据库构建研究》的报告。他指出,当前从业禁止制度中存在着负责部门和数据来源不明、判决和行政处罚决定具有地域局限性等问题,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入职查询规定,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探索建设全国性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大数据库。该大数据库可参照检察机关之前的类似数据库的建设方案,建设与管理可交由检察机关负责,对入库的对象与登记信息范围进行明确。周院长同时对大数据库的应用与从业禁止的范围、大数据库入库人员信息登记的时限与救济、大数据库入库人员的申诉与监督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讨论。
主题发言
主题发言的第一个议题为“何以可为:中国式教育法典的方法论”,由《高校教育管理》编辑部主任、副编审马双双老师主持。
北京外国语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博士研究生史继菲代替姚金菊教授作题为《整体视阈下教育法典编纂路径考察》的发言。该报告主要从教育法典的整体视域、教育法典的核心内容、教育法典的编纂路径、需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四个方面展开。她指出,教育法典编纂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现实保障和有效路径。教育法典编纂必须从整体视域着手,科学界定教育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范畴,在此基础上确定教育法典的基本框架。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政府研究院李红勃教授作题为《教育法法典化的困境及其出路》的发言。报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面临的困境;二是可能的解决思路。他指出,在制度层面,目前的教育法律体系还存在缺陷与不足;在社会层面,教育立法还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在技术层面,第四次教育革命对传统教育法制的冲击;在理论层面,很多基础性问题还存在争议;在国际层面,可借鉴的经验有限。同时,他认为应当确立稳健的立法思路,尽快完善单行立法,开展教育政策探索,教育执法和司法探索,开展细致深入的理论研究。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祁占勇教授作题为《职业教育法缘何依据<宪法>而制定——兼论职业教育法在教育法典体系中的地位》的发言。报告从四个方面展开: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决定了职业教育法需要依据宪法而制定、职业教育跨界属性决定了职业教育法需要依据宪法而制定、职业教育技术本质决定了职业教育法需要依据宪法而制定、职业教育法在教育法典体系中的地位。他认为,随着教育法法典探讨的不断深入与发展,为了彰显职业教育的独特之处,应在分编中将职业教育法独立成编,从而为教育领域打通纵纵相连、横纵交融的教育新局面保驾护航。
华东师范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教授、华东师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作题为《教育法典总则编的体系构造》的发言。他指出教育法典的框架结构包括:导论:教育法学是领域法学;第一章:教育法体系化是法典化的前提基础;第二章:教育法典制定的现实需求与实现路径;第三章:教育法典总则的体例与内容;第四章:教育法典分则的体例与内容;第五章:教育法典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此外,他还对教育法典的研究趋势进行了分析,指出以“教育法典”为主题词进行搜索的结果,可以发现教育法典化相关问题研究呈井喷型研究,但是反对教育法典化的声音也始终存在,且教育法典研究正在从宏观性研究转向具体化研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标准研究所副所长马雷军副研究员作题为《论教育法典的体系化》的发言。报告主要围绕着教育法典体系化的背景、概念界定、模式选择、范畴边界、逻辑选择、逻辑选择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一是教育法典的编撰应当与当前教育领域急需的教育单行立法同步推进;二是仿效《民法典》先完成所有单行教育立法,再汇总出台法典的设想不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教育法典体系化既要总则和分则统筹考虑,但也需要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尽快完成教育法典总则和相对成熟分则部分的编纂工作;四是教育法典体系化的研究必须和具体制度研究同步推进;五是要处理好教育法典与其他相关立法的关系,做到体系衔接和内容统一。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李小红副研究员作题为《中国教育法法典化展望》的发言。报告主要从教育法法典的立法模式、教育法法典的总体框架、教育法法典化的推进步骤、教育法法典化的基本原则、教育法法典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她对教育法法典化的基本条件、中外关于教育法法典化的研究以及各个国家的制度体系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教育法法典化的推进可以分三步走:达成教育法类法典化条件、制定教育法典总则类法案、整合编纂总则与各分则,同时指出从古今中外的制度建设史来看,中国当前以较快节奏推进教育法法典化并非不可行。
与谈环节,《江苏高教》副主编肖地生编审指出,教育法典的编纂从提上日程之后,就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且教育法典的出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还面临着很多理论方面的困惑。制定教育法典还需要处理好总则和分则的问题、软法和硬法的问题,在理论探索上要有助于推进教育法的法典化,真正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副院长、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熊樟林教授认为本单元的第一篇文章从整体视域出发对教育法典的编纂路径进行考察,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与意义,但是词语的数量和表达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文章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同时,他肯定了第二篇文章的理论贡献,但也指出文章所提出的方案在可行性上还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针对第三篇文章,他认为文章对职业教育法与宪法的关系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并指出了文章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第二个议题为“高质量发展:受教育权的新内涵”,由《高校教育管理》刘伦编辑主持。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会长彭宇文教授作题为《关于教育法学研究的几点思考》的发言。他认为,优势互补、多元化并存的组织建制形态是教育法学科体系的优势所在,组建新型的教育法学学科组织体系可以满足教育法学的跨学科需求。针对“教育法学研究的学科格局应该是多学科性、跨学科性还是超学科性”这个问题,他认为教育法学研究还呈现出一种“散落”状态,需要来借助超学科理念打造一种立体交叉的、多元纵横的学科发展格局;同时,需要开发教育法学的知识增量,增强教育法学对教育实践的解释力。最后,他提出应借力法典编纂,对教育法学学科建设中的核心问题进行梳理,努力超越传统的学科建设模式,变革方法论,运用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理论中的超学科概念及范式,重构教育法学的学科生长逻辑、核心概念范畴、基础理论体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高志宏教授作题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公益导向及法治保障》的发言。他认为,分类管理是突破民办教育发展瓶颈的关键。目前,民办教育发展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民办教育规模庞大,民办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已经初步构建,但仍暴露出社会投资、行业风气、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他提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应坚持公益导向。在民办教育的同等保护与监管方面,他认为营利性民办教育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拥有同等资助政策、同等保障自主办学权、同等保障学校师生权益。就监督而言,监督者应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设立审批、教育教学、组织机构、财务资产等方面对其进行监督。最后,他提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公益导向的法治保障可以通过法律制度创新强化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优化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制度、细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实现。
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法学教育研究》编辑刘璞教授作题为《智慧教育时代受教育权的内涵与权利体系》的发言。她从国际社会、社会的变化、社会的倡导、国内立法等层面提出了重新认识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认为梳理出受教育权下的多项子权利的变化可能会给立法提供一点参考。与此同时,她对智慧教育的内涵、本质属性与存在状态进行了分析,并表示智慧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与传统教育模式相区分的新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追求。最后,她提出了智慧教育受教育权的权利体系方面的思考:权利主体应当扩大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以外的非制度化范围,增加“智慧教育机会权”或“数字接入机会权”,扩展受教育条件权,明确教育设施的创设请求权和受教育成功权。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助理研究员杜文作题为《残疾大学生法治教育保障规则的构建探究》的发言。他提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构建残疾大学生法治保障规则是有必要的。与此同时,他从法律能力的特别保护、残疾大学生受教育权的特别保障、社会融合目标实现的需要几个方面阐释了残疾大学生法治保障规则的构建理论基。他认为,目前残疾大学生法治保障规则构建存在法治教育公共课程的保障规则有待完善、融合教育专业学习中欠缺法治教育保障规则、实践活动中缺乏法治保障规则等方面的现实困境,并提出可以从保障公共课程差异化教学机制、完善学校章程中残疾大学生特殊教育地位、保障残疾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规则构建。
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张耀源作题为《论数字时代受教育权的价值变迁》的发言。他认为,“价值”的概念内涵在教育学和法学视角下各有不同。对于受教育权而言,其价值分析主要应当从受教育者自身而非施教者一方出发。其中,自由与公平价值是受教育权的核心价值。如果从教育组织形态和教育技术发展的视角观察教育模式的变革史,受教育权价值则经历了以自由为主、公平为辅到以公平为主、自由为辅的价值变迁。然而,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逐渐得到确立,并开始与施教者共同分享教育话语权,受教育权价值开始向着公平与自由并重的价值面向转变。其中,教育公平价值是数字时代应当坚守的教育底线,教育自由价值则是数字时代对发展优质教育的呼唤。
与谈环节,南京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吴卫星教授认为,五位报告人既涉及到教育法学的宏观、中观,也涉及到了微观问题,整体具有启发性、针对性、前沿性、特殊性特点。彭宇文教授从宏观层面就教育法学的组织建制等问题高功建明地谈了自己的思考,在学科格局和学科形态等问题上,对从事教育法学的研究具有启发的意义。高志宏教授的报告具有现实的针对性,这几年民办高校转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法治问题,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的法治化问题在当下具有针对性。刘璞教授和张耀源博士分析了智慧时代和数字时代受教育权内涵和权利体系构建等问题,具有时代性和前沿性。与谈人也谈了自己关于受教育权的救济问题的观点,他认为目前教育行政申诉具有范围边界,纪律处分中的记过、留校察看等目前还是不可诉的,这一救济问题结合当下应该予以重视。
无锡太湖学院副校长兼高教研究所所长阙明坤认为,几位报告人的主题具有多学科、宽视野、全领域特点。彭宇文教授的研究具有哲学的意义,具有本源性的意义,属于“元研究”。高志宏教授对民办教育进行主题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谈人提出,目前一些地区的高校已经实现了五年过渡期,还有一些高校延期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土地差价,终止办学的补偿和奖励等问题都是它们决定延期的考虑因素,应该予以重视。刘璞教授关注的智慧教育时代的受教育权问题,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研究理念,该研究具有国际视野。张博士提到的数字时代受教育权,特别提到当前主要是以施教者为主构建价值,这个提法非常深刻。杜文助理研究员关于残疾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研究充分与全纳教育的价值理念相结合,充分立足于现实问题,反映了研究的实践意义。
第三个议题为“依法治教:大学与学位的制度构建”,由《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张曙光和常州大学史良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副院长、《法律与伦理》执行主编夏纪森教授共同主持。
《法学评论》副主编、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江国华作题为《大学程序法治叙论》的发言。报告从四个方面展开:大学法治建设的三大重点内容、建立重大决定合法性规制三项基本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规制六大程序制度、建立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四大保障制度。他认为,大学法治建设的重点在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建立重大决定合法性规制应落实听证制度、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应完善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和实施评估六大重大决策合法性规制的程序制度;建立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四大保障制度即专家论证、听证、法制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副教授伏创宇作题为《学位制度变革的权力逻辑与基本关系》的发言。报告围绕着学位授予权的权力基础、外部关系、内部关系、救济关系展开。他指出,针对学位授予权的权力基础现有多种学说;同时,从实践角度对学位授予权外部关系进行梳理,他认为近年来国家对高校学位授予权介入呈现减少倾向,个中缘由主要在于释放高校的自主性位;而授予权的内部关系在实践中呈现出一定的行政阶层色彩,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之外,内部环节是否在实质上分享一定的学位授予权,也模糊不清,学位授予权的内部关系亟待形塑。最后,他提出可以通过设定范围与主体多样的内部申诉机制、拓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方式形塑学位授予权的救济关系。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姚荣作题为《论国家与大学关系的三重形态》的发言。发言主要从以下三个部分展开:国家控制模式的传统:国家与大学之间的内部行政关系、大学自治与自治监督的平衡:国家与大学之间的一般权力关系、国家监督与大学自治的重新平衡:国家与大学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他指出,伴随着治理时代的到来,国家与大学关系的变革也开始从法治意义上的分权和确权逐渐向治理框架下大学自治的责任化转变,无论是英美国家抑或大陆法系国家,二者的共同点都在于摆脱高权管制和“无限制的自由”的极端状态。最后,他认为应重新定义国家监督和大学自治,实现更加精明有效的国家监督与更加负责任的大学治理。
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张颂昀作题为《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的法治审视:现实纷争、正当性研判与优化路径》的发言。通过总结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规范性文件,她认为我国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存在剥夺部分学生申诉权、限制学位论文送审次数、否定性评价权重过大以及缺少专家回避机制四个代表性问题。通过对合法性与合理性两维度对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的正当性进行研判,她提出在主体层面应明确主体权力与责任,在行为层面应落实法治思维与方法,在程序层面应兼顾正当程序与效率,在救济层面应探索内部与外部双重救济机制的优化路径。
浙江大学光华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硕士研究生叶静宜作题为《高校学位授予司法审查路径的反思与重构》的发言。她从“柴丽杰诉上海大学要求履职”一案切入报告主题,论述了高校学位授予的授权逻辑,并指出了有关高校学位授予的一系列问题。围绕高校学位授权性质的理论之争,她指出当前通说“双重属性说”的缺陷在于难以解释高校自主权和国家行政权的关系。在第三部分中,她指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高校学位授权的性质主要采“双重属性说”,同时通过司法判例详细论述了高校学位授权逻辑的扩张,指出了法院在审查学位授权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高校学位授予司法审查存在的问题,她论述了学位授予司法审查路径的重构,具体包括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两种进路。最后,她指出法院对学位授予的司法审查过度依赖授权逻辑导致了国家行政权扩张,致使对高校自主权的授予过于宽泛,加剧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不对等地位,并主张应调整对学位授予的审查方式,以功能主义进路克服规范主义进路的局限。
与谈环节,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张治宇教授赞扬了江国华教授的文章,即将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全面纳入高校管理,体系严谨而宏大。随后他点评了伏创宇副教授的文章,指出文章深入到学位授权的性质问题,探究了学位授权的理论基础,对未来学位条例的修改具有重要意义;并盛赞了姚荣副教授对比较法的研究。最后,就国家权力和高校自治之间的关系,他给出了独到见解,指出高校与国家关系类似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首先,国家有对高校的全面管制权;其次,高校也享有国家授予的自治权;最后,高校的自治权应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
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副院长刘启川教授认为张颂昀博士的文章立意非常切合实际、行文思路清晰,并就博士论文盲审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对于盲审制度的法治审视必然要列入法治化范围,但要把握法治介入的限度。同时,他对叶静宜同学的理论功底表示了充分肯定,并认为她的文章逻辑清晰、语言论述严谨。最后,他也指出了张颂昀博士和叶静宜同学的文章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第四个议题为“教育法治化: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由江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王兵处长和《南京社会科学》栏目主编、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发展研究所所长谭志云研究员共同主持。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副理事长陈鹏教授作题为《国家特殊公职人员:公办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的新定位》的发言。他认为,教师法律地位是教师立法的核心,决定着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与学校和学生法律关系等问题,并指出了专业人员法律地位与教师资源配置的法律困局,包括教师权义配置与教师的公共职责弱化、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均衡配置法源性缺失、教师职务制度与教师均衡配置存在有限性、教师聘任制度与政府教师管理权式微四个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他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意见:第一,重树教师职业的公共性;第二,重构教师与政府和学校的法律关系;第三,重塑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性;第四,重申教师的特殊义务;第五,重建教师的物质保障机制。
广西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管华教授作题为《教师资格证是虐童许可证吗?——韩小会案判决为什么错了》的发言。依据2021年教师体罚学生年度新闻报告,他认为教师体罚学生呈现了地域广发、被体罚的学生年龄低幼、手段多样、对象复数、诱因细微、伤害较重、处理封闭等特点。同时,他阐释了教师体罚学生禁而不止的法律原因:在立法方面,《教师法》免除了教师首次体罚学生的法律责任,未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应从重处罚的情节和其他教师不制止体罚的法律责任,《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亦未规定“对体罚学生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法律责任;在司法方面,对教师体罚学生判处实刑的比例较低。围绕“是否适用治安处罚的司法争议”,他认为教育相关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存在冲突,强行将两类法律解释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是法院径行判决、超越职权的行为。
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刘耀辉副教授作题为《论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规范化》的发言。刘耀辉副教授提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各地法院积极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能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存在适用名称、形式、实施机制等形式不统一,以及虚化法定适用条件和混淆制度功能的实质适用泛化问题,消解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度价值。统一化、标准化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规范构建,应当建立在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功能定位、司法能动的司法规律限制,以及儿童利益最大化司法保护的辅助性原则等方面的综合考察之上。主要包括的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规范体系和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令实施体制机制规范两大主要方面,前者作用于家庭教育指导令形式上的统一,后者确保其实质有效。
泗洪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三部主任魏传治作题为《检察视野下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制完善之探讨》的发言。他认为,检察机关应从构建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社会成年人犯罪、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等方面探索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司法路径,并分析了我国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所面临的困境。通过与国外立法相比较,他提出了健全未成年人不起诉办案机制、完善无条件不起诉考察内容等立法建议,并强调应从办案机关、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此外,针对一些不健康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学校与家庭应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意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员鲁威作题为《<家庭教育促进法>适用现状及立法完善刍议》的发言。通过分析37篇裁判文书,他提出了“诉讼过程中的话语”的概念,并阐释了其背后的四个逻辑:与诉讼请求直接相关的事实依据、减轻一方过错责任的相关事实、诉讼请求无关但提请特别注意的事实、与裁判理由无关但特别强调的说服和劝导。同时,他介绍了《家庭教育法》在司法裁判中的具体功能,主要为服务说明、确立权利义务的边界、作为裁判依据三个功能,并认为《家庭教育法》倡导性规范多,操作性不强,且缺乏与之对接的诉讼制度与程序安排,从而导致了司法实践中援引《家庭教育法》的热情较低。针对上述问题,他提出了以下几点立法建议:第一,引入序言设置;第二,配套修订民事诉讼法、推动衔接强制执行法;第三,明确行为模式及法律后果。
盈科律师事务所教育与校园安全法律专委会主任、蒲公英智库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文作题为《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应对的学校策略》的发言。他从《民法典》中对学校等公共场所的责任条款入手,分析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并提炼出“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这一核心概念,以此作为判断学校是否尽到学生安保义务。为此,他提出三条策略:第一,建立学校重点责任清单,包括教育教学活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等方面;第二,做好法律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调研和风险评价;第三,完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制度体系。
与谈环节,苏州大学王健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教授赵毅重点分析了后三篇实务类文章。首先,他认为魏传治专委的论文写的非常认真,但是从论文的角度来说选题有点略显宏大,且最后得出“学校应当作为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主渠道”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可能赋予了学校太多的额外压力;其次,他认为,鲁威法官进行了非常细腻的实证研究,并且他也同意“家庭教育促进法能够作为裁判理由和依据”的观点,但针对未来的民诉法等程序法修改的问题,还需从解释论的角度论证,从而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最后,他认为李文律师的文章存在几个值得商榷之处,诸如未成年人责任年龄的划分把大学生排除在外、只看《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略显不足、最后的结论逻辑存在不周延之处。
新疆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李可教授重点分析了前三篇论文。他认为陈鹏教授的论文对中国大学教师身份定位讲得很透彻,但有必要进一步论证其脉络走向和历史背景,并且注意区分身份定位与职业行为之间的关系,注意运用个案分析。对于管华教授的论文,他认为使用经济学方法来论证会更好一些,并且论文部分地方格式规范还存在问题;对于刘耀辉副教授的论文,他认为题目尚需简化,内容摘要的词语表达问题也需注意,且问题意识还不够突出。
闭幕式
闭幕式由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社会科学处处长、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教授王禄生主持。
首先,由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武汉大学兼职导师李剑宣布获奖会议论文名单。其中,王琦等5人获一等奖,尹婷等15人获二等奖,于一帆等20人获三等奖,于晓艺等30人获优秀奖。
最后,河海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副院长王春业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总结发言。王院长首先回顾了大会第一阶段,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并向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认为,研究会的成立意味着,从今之后,在江苏省范围内,对于教育法治领域的问题,我们有了自己的专门的机构进行关注和研究。正如龚向和会长所讲的那样,研究会将为江苏省内各学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提供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王院长接着回顾了大会第二阶段,学术研讨会阶段。他认为,会议体现了规格高、规模大、内容丰富、影响面广等四个特点。规格高是说相关高级领导和学术大咖都莅临指导;规模大是说参会人数和关注人数都已经远远超出一省的范畴;内容丰富是说研讨会的观点创新纷呈,各种不同学术主张的呈现让人目不暇接;影响面广是说会议不仅有江苏的专家,更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在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很大、很积极的影响。在总结词的最后,王院长深情地向到会的各位领导、专家以及幕后的会务组师生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至此,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据悉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研究会是由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牵头设立的第六家省法学会二级研究会。此前的五家分别是: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