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理想与操守——东大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2010级新生开学院长致辞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06浏览次数:792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总是如此动人心怀、令人激动!今年的九月同样如此,是你们,在做的各位新同学,又一批年轻的法科学子们如期而至,齐聚于九龙湖畔,共同步入这神圣的法律殿堂,即将书写未来那精彩的大学生活。

对于未来,我们总是怀着一份美好的梦想,充满着无限的期待和渴望。尤其是大家选择的是法学专业,究竟法学是什么?通过大学的学习,你将被型塑成什么样的人格特质?对此,更加会有着一份特别的好奇和追问。

有人说,法学教人以理性,使人以严谨,但同时又会让人养成性格上的呆板、拘谨和行动中的机械。的确,法学教育主要旨在培养一种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专门法律职业人才,因此在法律职业化训练中必须十分注重一种规则化、逻辑化和理性化的思维训练。通过这样的一种严密的法学思维训练,我们天性中的那份天真和浪漫也许的确会逐渐褪去。但是,法学毕竟不同于工程技术,法律职业化训练并不只是一种纯粹的、简单的技术性思维训练。在法律的乐谱上依然跳动着的是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谐等这样一些令人向往、充满柔情和浪漫的音符。孔子言“君子不器”,作为法律人,也不应该仅仅成为只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才。其实,法律蕴藏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它以追求公平正义为使命,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理想。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必须始终怀揣着这份使命、这份理想和信念。只有将这份法律的理想和信念真正融入到我们的血液和人格特质之中,才能真正达到法律的最高境界,成为一名合格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何况,法学既是一门治国之学,也是一门生活之学。在一个法治的现代社会,我们的生活其实就是由法律组织起来的。法律虽是刚性的,但并不总是“冷酷无情”,法律条文虽然显得刻板和机械,但它却总是与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紧密联在一起。因此,法律充满着对人性、对现实和对生活的关怀,作为法律人,在我们特有的理性人格特质中依然充满了对生活的激情和对社会的热情。我们不仅要成为法治理想的追求者,更要具有这样的一种激情和热情,将法律的理想和信念融入到法治的实践之中,将自己培养成为法治理想的实践者和实现者。

当然,在追求和践行法律理想的过程中,还必须养成特别的法律职业操守。这就是,作为法律人,必须树立对法律的敬仰,具有强烈的正义感、责任心,和刚正不阿的高尚人品。这一点在我以往的开学致辞中已经重复过多次。但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强烈地感觉到还是有必要再次重复。有一位在法院工作了近20年的资深法官,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这位法官通过一位朋友找到了我,向我“求教”一些辩护的理由,并帮忙推荐一些对案件有用的书。前些时候我们在经过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长途通话后,这位法官一声叹息,“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听到这声叹息,让我颇受感慨。我在想,这位法官在过去20年的法官生涯中,可谓审案无数,他当时又是如何审案的呢,难度真的就如同他自己所言,仅仅是凭着感觉走吗?其实,以往都是审别人的案件,大可“案结了事”,不必深究其理以及公平与否,然而如今别人审自己,方知敷衍不得,需要发奋读书,恶补法律知识。还有就是,试想审理本案的那位仁兄,如果也是一位“糊涂官”,我的这位法官朋友恐怕就没得救了。这里面,其实并不是多读书的问题,首先还是一个法律人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如果我的这位法官朋友在他过去长期的法官职业生涯中,能够始终坚守对法律的忠诚和敬畏,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正义感去认真对待他所审理的每个案件,也不至于自己犯事,更不至于在自己犯事后再去填补自己的知识。

当然,正义并不是总挂在嘴边的,而是需要融入到我们的行动,以及每个生活细节之中,并通过长期的修炼而养成。孔子在其著名的儒家经典《大学》一书中,开篇写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可见,大学的首要目标在于修养个人高尚的品格,从自明其德性开始。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以修身为本。在大学里,你当然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而并非有人调侃的那样,“大学,就是大概学学”,尤其是作为法律人,你必须系统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要对法律了如指掌、运用自如。然而,知识的增加并不必然就意味着素质的提高和德性的提升。你还必须学会获得知识的方法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并内化为一种内在的素质和德性。如此,你作为法律人的人格特质才能走向完善。

同学们,无论过去的成绩如何,现在你们又重新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期待你们带着这新的人生梦想,珍惜这美好的大学时光,一起投入到这崭新的大学生活,共同书写未来灿烂的人生!

谢谢!

 

周佑勇

201093